众所周知,买二手车最大的风险和痛点是信息不透明。近年来崛起的不少二手车互联网平台,打着全方位透明质检、无理由退车的口号,迅速占领了市场。但这些互联网平台真的能解决这一问题吗?2019年,谢某委托瓜子二手车以16.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这辆车在瓜子二手车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显示里程为13万公里,然而,谢某在奔驰4S店检测发现,车辆实际行驶里程竟然是160万公里。谢某诉诸法院后,一审判决瓜子二手车欺诈消费者,判赔50余万元。不过,今年6月末,二审法院以谢某和瓜子二手车不构成买卖关系为由,推翻了这一判决。
“中介平台”吃了买方吃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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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9年11月12日,谢远龙作为甲方(车辆买家)与乙方(受托方)瓜子公司签署合同,约定谢远龙通过瓜子公司购买一辆二手车,购买意向车型为奔驰,车辆价格为167430元。双方约定,签署合同当日,谢远龙向瓜子支付委托购车保证金16743元。此外,谢远龙还应向瓜子公司支付委托购车服务费8371元,以及全车整备服务费3348元。如果需要贷款,买家还要支付GPS设备费。
瓜子承诺向谢远龙提供购车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提供车辆买卖市场信息咨询;提供车辆车况评估报告;协助查看车辆权属证明文件;寻找、匹配对应需求的车源信息;陪同实地看车、协助议价;协助收集、整理、审核相关车辆证件资料;临时保管车辆产权资料以及其他重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协助完成车辆的异地调拨;协助完成车辆的过户交付等。”
2019年11月14日,张井春作为甲方(委托方)与乙方(受托方)瓜子公司签署《委托处置车辆交接确认书》,张井春将名下的一辆奔驰汽车委托给瓜子二手车出售,汽车表显公里数125516KM。双方约定,车辆委托处置价格为167430元,瓜子向张井春收取委托处置服务费2430元。
2019年11月14日,瓜子公司向张井春转账163000元和2000元,合计165000元。同日,张井春向瓜子公司交付车辆。
在这单交易中,宣称提供中介服务的瓜子二手车向卖方和买方同时收取了费用,其中卖方支付了2430元的处置费;买方支付了11719元的服务费,瓜子二手车合计收取14149元的费用,约占车辆价格的9%。
160万里程被调成13万?
谢远龙通过瓜子公司购买了张井春的这辆二手奔驰后,不到半年就发现了诸多问题。
2020年7月,他将车送至惠州市某奔驰车4S店检测发现,进厂里程136065KM,仪表里程不符合实际里程,系统里程1609343KM;除此之外,车辆“发动机下护板左右前内衬破损,波箱漏油,进气软管破损”等等,谢远龙为此支付了维修费1.1万元。
随后,谢远龙在与瓜子公司售后人员张正操沟通售后事宜,张正操回复称“调表事实确实有”。
这意味着,瓜子在所谓的“车辆检测报告中”连卖家调表这种重大质量事故都没有发现。讽刺的是,瓜子二手车在宣传中曾表示,公司“通过259项检测体系,打消消费者购车、用车担忧,让消费者敢于购买高性价比二手车”。
那么,瓜子到底有没有认真检测这辆奔驰车呢?
判决书显示,卖家张井春称,记得瓜子公司工作人员简单检查了车辆,但是检测时间记不清,车辆价格是张井春和瓜子公司共同协商定价。但是,瓜子公司则表示,在张井春签署交接确认单之前,瓜子公司派评估师上门对案涉车辆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后,才在APP上上架。
在瓜子二手车的宣传中,瓜子声称其联合中国人保推出车况品质保障项目。所购车辆如在交付前就存在重大事故、火烧、水泡、调表的问题,用户将得到瓜子先行赔付的差价补偿或退车退款。但当真实的里程调表事件发生后,瓜子二手车却开始耍赖了,拒绝给谢远龙退车退款。
在与谢远龙签署的合同中,瓜子二手车曾给自己甩锅设计好了诸多免责条款,例如,“甲方(买方)认可乙方已经对车辆基本状况尽到了审慎的核查义务,车辆卖家承诺并保证交易车辆不存在本条款认定标准下的重大事故车、火烧车、水浸车、命案车等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事故、改装等问题。甲方确认并知晓,如因车辆卖家违反本条款承诺及保证或因车辆卖家未如实披露车况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车辆卖家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解决,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向车辆卖家进行追责。
在调表问题上,瓜子二手车更是在合同中公开甩锅,合同条款显示,“交易车辆的真实里程数乙方无法精准获知,故乙方不对车辆的真实里程数负责”。
更有意思的是,在对外宣传中,瓜子二手车将“调表“列为退车退款的条件之一,但在合同中,瓜子二手车避而不谈这一点。
在法庭上,谢远龙称,瓜子公司向其出售的车辆系调表车,他直到2020年7月在4S店检测时才得知实际车辆里程数高达160万公里,瓜子公司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售车存在欺诈。
瓜子公司在法庭上辩解称,公司曾经就案涉车辆进行过一次检验,但是不检测实际里程数,仅是根据轮胎磨损等进行人工检测,瓜子公司检测页面上显示检测结果为非调表车。瓜子公司认可案涉车辆存在调表情况,但又表示,张井春认为案涉车辆自2013年7月开始使用至2019年11月行驶里程数共为160万公里,这不符合生活常理。
实际上,瓜子二手车所谓的“车辆检测”频频爆出丑闻。
2019年8月,央视财经就曾曝光“瓜子二手车259项检测形同虚设”,曾卖出泡水车,但事后拒不承认。
当时,瓜子二手车面对央视的舆论监督,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与整改小组,进行内部核查与用户沟通,并提出五项整改措施。
但从谢远龙的遭遇看,瓜子二手车仍然在车辆质量问题上欺诈消费者,检测走过场,为了撮合成交收取服务费,将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推销给消费者。
诉讼中,谢远龙认为其提交的估价单上记载案涉车辆的波箱已经损坏,所以不就案涉车辆真实的里程数向本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而瓜子二手车也没有提交车辆真实里程数的证据。
一审法院认为,无论从合同签署过程还是实际交易过程看,谢远龙和张井春之间都从未见过彼此,从未就案涉车辆进行过沟通,从未签署过任何合同。连车辆交易款也是瓜子公司先将案涉钱款转账至张井春,后谢远龙将案涉钱款转账至瓜子公司,谢远龙和张井春之间无任何钱款往来。
从交付车辆后的交涉来看,谢远龙发现案涉车辆存在问题后,与瓜子公司的售后人员张正操进行沟通,瓜子公司对案涉车辆进行检测后,张正操回复谢远龙案涉车辆确实有调表情况,并且与谢远龙交涉调解事宜。此阶段,瓜子公司并未让谢远龙直接与张井春进行交涉。
一审法院由此认定,瓜子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并非仅仅是如实传达双方的意思表示、并非仅仅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服务,故其不是居间人。另外,从瓜子公司与张井春、谢远龙签署合同的内容结合整个交易过程来看,瓜子公司并非受托人。本院认为,谢远龙与瓜子公司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
在车辆调表问题上,瓜子公司作为专门提供二手车交易服务的平台方,具备核验车辆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瓜子公司在谢远龙发现案涉车辆问题与其进行交涉后,其自行复检时发现案涉车辆存在调表情况。可见,现有检测技术下判断车辆是否存在调表情况并非难事。法院认为,瓜子公司在出售案涉车辆时应该知晓案涉车辆存在调表情况,并且将此情况告知买方。但是瓜子公司并未将调表情况告知谢远龙,使谢远龙基于错误的行驶里程购买了案涉车辆。故瓜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最终,一审法院做出判决,撤销原告谢远龙与被告瓜子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签署的《全国购委托车和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瓜子汽车向原告谢远龙退还购车款167430元、购车保证金16743元、委托购车服务费8371元和全车整备服务费3348元;瓜子汽车向原告谢远龙做出三倍赔偿,金额502290元。
然而,戏剧性的是,一审判决出炉后,瓜子公司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瓜子公司和谢远龙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瓜子公司仅仅是受托方,提供“提供居间服务及保障服务等”,二审法院由此撤销了一审法院的上述判决,并驳回谢远龙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双方另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对买车人谢远龙来说,这个判决显然是不太公平的,在支付了1万多元的服务费后,瓜子二手车连最基本的调表都没检测出来,反而将责任推卸给买家。瓜子二手车提供的服务价值在哪里?
即便是作为中介平台,瓜子二手车在这起交易中也存在明显的失职,理应遵守公开宣传和合同承诺,退车退款,再向买车人索赔。
在审判中,二审法院可能更多地从法律层面厘清了买车人和瓜子二手车的法律关系,但却没考虑到实际交易过程中双方的真实角色。笔者认为,在这起案件中,一审法院的分析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在当下政府鼓励居民加大汽车消费的大背景下,如果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买到了一辆调表车,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最基本利益的话,谈何经济复苏呢?
来源:开甲财经
作者: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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